匪警请拨110

很多人从来也没有拨打过110这个号码。

这可能有三个原因。1.我们的社会一片和谐,根本不需要拨打110。2.很多人不知道遇到某些情况的时候可以找110帮忙。3.打了也没用。

如果评选上海市拨打110报警最积极人员,一定会评给小花我!其实我以前一直是一个在社会治安方面比较低调的人,但是到了上海之后就开始猛打这个号码。比如马路对面的商店放大喇叭,比如隔壁在节假日的时候装修,比如公交车到站不停、私改路线,我都会拿起手机踊跃的拨打110。可能有人要说我小题大作了,但是只说对了一半,这的确是“小题”,但这也是“小作”。报警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是所有的警察都像《重案六组》里拍的那样是带枪的,大多数警察是即使百米赛跑也赢不了小花的。

在这里小花给大家指一条活路。直接用手机直接拨打110是行不通的,电话里只会传来中英双语的废话:“匪警请拨110”。那怎么办呢?座机可以直接拨,但是手机得加拨区号,比如上海要拨021110。常读小花博客的人有福了,因为歹徒把刀架在你脖子上的时候是容不得你到路边去找一个现在已经不流行的公用电话亭去拨打现在已经快淘汰的座机了的。

其实说我来上海之前是一个在社会治安方面低调的人,那是骗人的。我从来没有低调过,这要从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说起。小花小时候家住在铁路边上,有一天晚上放学回家,看到铁路旁下坡处有一男人压着一女人准备强奸。昏黄的路灯下围观了五六个人。我看了一下就立刻明白要发生什么事情,我在小小的年纪就过于早慧的领会到了强奸这个词的含义。于是我跑到旁边的小卖部拿起电话开始拨打110报警。报警内容是:“一个叔叔马上要开始强奸一个阿姨了。”对方接电话的人问在什么地方。我告诉了他地址。他又问那个地方怎么走?我说沿着自来水厂的小路走,过了跃进桥,下坡的地方就是。对方迟疑了一会,对我说:“那个地方我们到不了。”

很多年以后,我回想起来这个片段,心中只有一个疑问:“那个地方我们到不了”——你丫以为你是快递公司啊?

但是我隐约记得当时在灯光下围观的几个人中有一个女人描着京剧里面青衣的妆容,还穿着古代人的衣服。所以十几年前这个过于戏剧化而超越于后现代的戏子形象曾经一度让我以为这个关于强奸的情景是小花我在意淫中糅合了时空模糊的元素编出来的。我甚至听到她在观赏强奸的过程中发出了“咿~~~呀~~~”这样一声娇柔的轻叹。但是后来我想起来,没准这事还真的靠谱。因为小时候我家旁边的确有一个戏园子,我甚至凭借惊人的记忆力想起来邻居家一个大妈每天制药对面一敲锣,就慌慌忙忙的在口袋里揣一把花生米跑去看戏。我甚至记得她有一次和儿媳妇打架,脸上被抓了一条十几厘米长的血印子。果然,我在儿童年代就目睹了一起强奸案,就拨打了110,就被告知:那个地方我们到不了。

来上海之前的那个暑假,我也有一次失败的报警经历。当时也是晚上,我和知心姐妹张昊一吃完冰棒闲得慌,走到南京大学的后门口,看到一中年男子带着三个小孩在乞讨。昏黄的路灯下三个小孩都已经睡熟了。我就跟昊一说:“我今天上午在汉口路也看到他们,你看这三个小孩肯定不是他亲生的!”昊一问我怎么知道。我说:“你看三个小孩年龄都差不多大,什么男人能在如此短的时间间距内连生三个?”昊一瞥了他们一眼,说:“靠,果然没有年龄梯度。”于是我们吃着冰棒就离开了,走到一半,昊一说:“我们报警吧!”我立即应和,盼望警察叔叔能来解救这三个被歹徒拐骗来行乞的可怜小孩。于是昊一身手敏捷的拨打了报警电话。

报警完之后,我们担心歹徒会在警察到达前离开案发现场,就去歹徒交谈以拖延时间。我们走过去先给了行乞的中年男子一点钱。然后问他:“这三个都是你的小孩呀?”他说是的。

昊一问:“他们分别多大了呀?”中年男子说:“一个六岁、一个四岁、一个两岁。”我和昊一一惊,怎么如此等差数列~然后凑着灯光仔细的看过去,三个小孩还真他妈不一样大。然后昊一继续跟他攀谈,问小孩的妈妈呢?答曰得了重病。我仔仔细细观察了一下,发现这三个小孩跟此男子长的还真有点像。。。我偷偷的告诉昊一这个重大发现,昊一说:“屌了,报错警了。”于是我们寒暄着走开了。。。

我满头大汗的说:“人家本来带着小孩出来要饭就够惨的了,现在又要被警察抓。”于是我们又走回去,昊一满脸纠结的对中年男子说:“听说学校附近经常有警察,不许在这边乞讨,你还是赶快躲一下吧。。。”

2010年6月24日12:53

浑身发软

信文:你怎么这么懒?

小花:我也不知道。其实我平时在学校里挺勤快的,但是一回到家就觉得浑身发软。

信文:哦。

小花:你也是这样吗?

信文:我不是,我一回到家就浑身发硬。

2010年6月16日13:41

养猪致富有妙方

小时候老师总是不厌其烦的问小朋友们有什么理想,长大之后想当什么。小时候有个毛理想!但是没有理想又是很可耻的,是很非主流的。于是大家都按照老师的心思回答标准答案,无非是“我长大想当科学家”“我长大想当歌唱家”什么的。老师还特别喜欢看大家争先恐后举手谈论理想的场景,并且乐此不疲。后来我问王信文先生:“你小时候有什么理想?”他说是想当邮递员叔叔。我问他为什么现在做的事情和最初的志向如此偏离,他无语。

小花作为一名古文字学专业的大龄女研究生,总是被人提问毕业以后能做什么。而且无论提问者是什么学历、什么职业,都是一脸优越的表情。我心里想的答案是“关你鸟事!”嘴上却总是很客气的说:“毕业以后什么也不能做”提问者听完之后往往面如土色。但是王家亲戚也总是问我这个问题,我又不能如此横着回答未来的亲戚们,只好绞尽脑汁的解释,耗费心力之深难以言表~

世界上有诸多个行业,小花我喜欢古文字,也坚信学习古文字不会成为我最终饿死的直接诱因。这个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缤纷的行业,随便举个例子,比如养猪。

我的意思并不是说我已经下定决心要去养猪了。

养猪是一门深奥的学问,这门学问主要靠实践。小花我没有养过猪,所以也不方便在这里大炫经验。但是理论知识也是必要的,昨晚阅一奇书名曰《齐民要术》,很是精彩,所以和大家一起来分享一下养猪的精深学问:

选猪。选母猪要选嘴巴短的。因为嘴巴长的牙齿多,如果一边牙齿超过3颗的,就不能养,否则长不肥。雌的小猪,不能和母猪放在一个圈里养,因为她们挤在一起吃奶,很容易死伤。而雄的小猪,却应该和母猪放在一个圈里养,因为他们喜欢乱跑,圈在娘亲的身边不容易丢失。猪圈一定要脏,不能够太整洁。因为有泥污的话可以避免暑热。

这些观点是在是非常精妙,令小花赞叹不已。我有一位非常尊敬的老师,他曾经也是一位养猪的能手。

他就是我非常思念的高小方老先生。高小方老师是南京大学中文系的老师,现在已经年逾花甲,德高而望重。很多人都不知道,这位先生年轻的时候曾经在生产队里专门养猪。高老师的猪养的又肥又好,还作为养猪先进人物登上过人民日报。别人问他养猪有什么诀窍,他说没有什么诀窍,只要肯下功夫,他养猪的时候把草料切的比饺子馅还要更细。

高老师上课的时候总是称呼女同学为“小姐”,称呼男同学为“先生”。他叫我回答问题的时候总是说:“陈小姐,请问您可以回答这个问题吗?”他教我们写论文的时候还把自己的名字拆成三字诀窍。就是立意要“高”、切入点要“小”,“方”法要正确。有一年我学习高小方老师的论文课,当时宿舍在长江北岸,上课地点在长江南岸的校区。每天早晨七点钟的时候,我乘着公交车呼呼的穿越长江去上课。颠簸的快要散架的铁皮公交车在长江大桥上飞驰,敞开的车窗外吹来腥咸的江风,我当时觉得自己真英姿飒爽啊。。。我奔到教室里,高老师却总是已经提前到了,因为八点钟的课,他不到七点钟就会来到教室里为同学们答疑。虽然鲜有提问者,但是高老师始终坚持。

前一段时间听说高小方老师的博导职称被撤销了,我听了之后目瞪口呆。据说原因是他没有发足够数量的文章,我差一点吐血。这样的老先生居然被撤销职称,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什么靠谱的事情了,真的,我们不如一起去养猪吧。

已根据知情人士友情提醒修改文中错误信息,在此表示感谢

2010年6月11日14:46

爱人赠我X100e

在刚刚过去的六一儿童节,我的终身革命伴侣王信文先生赠送给我一台IBM型号为X100e的笔记本电脑作为我的节日礼物。在此特地炫耀一下。

这台笔记本电脑小巧轻便,与小花在一起仿佛人机合一,浑然天成。小花对它爱不释手。小花其实是一个很爱学习的女研究生,但是大家都误以为她不爱学习,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她所在的“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里的所有师兄师姐和各位学友都已经刻苦学习到令人发指的地步。几乎每位同学都在中心的自习室备里有牙膏牙刷以及餐具和卷纸等生活用品。相形之下,小花仿佛是可以划归到女流氓一类的差学生。。。

我像信文君倾诉了这份苦恼这后,信文义正辞严地说:“这根本就不能怪你!你之所以不爱学习是因为你没有新电脑。” 我张大了嘴巴,问:为啥?

信文向我解释说,是因为我原来的电脑太重了不方便携带,所以我才不愿意经常把它带到中心去学习。只有拥有了又新又小巧的电脑之后,才会愿意带到中心去向同学们炫耀,这样自然而然就爱学习了。

于是信文君在儿童节的时候送给我这份心爱的礼物,为我打开了好学生的学习之路。说到这里,其实信文君为我打开了N多跟电子产品有关的道路。比如说教我用数码相机,教我玩psp,教我用黑莓手机,教我用gtalk。小花深入体察生活后发现,男生对于电子产品都有着特殊的情怀,都喜欢追求高端的科技。但是小花我非常厌恨复杂的高科技,太耗费心力了!相机我只用傻瓜的,mp3我只用iriver的米老鼠,我的手机有N多功能但是只有电话和短信两项被真正使用。

男生喜欢电子产品的心跟女生喜欢护肤品的心也许是一样的。有一次我洗完脸,让信文帮我在脸上拍一层水,再拍一层乳液,再抹一下眼霜。信文刚给我拍了半脸的爽肤水就已经抓狂了,我告诉他说眼霜要用无名指轻轻的按上去,他听了急的又蹦又跳。其实如果他让我拍照的时候调节一下感光度,再调一下焦距,再调一下色彩,我肯定比他先抓狂。

这是一个男女有别的世界,男人喜欢高科技中的高科技,女人喜欢高科技中的低科技。信文常把我的手机拿去升级,升了之后我用不习惯就会哇哇大叫。信文又把我电脑装上ubuntu系统,装了之后我没有办法用word写文档又会劈头盖脸的把他骂一顿。

信文以前在南京工业大学做兼职讲课,讲的就是跟计算机啊软件啥有关的一门课,课程名称有点长,我已经忘了。我当时觉得这课巨玄妙无比,乃是尖端的高科技。于是信文为了鼓励我,就邀请我作为客座嘉宾帮他讲了一堂课。那是一个能容纳200多号人的大型阶梯教室,我毫不脸红一上台就开始扯。扯的内容大约与软件科技无关,但是我飘然有一种科技精英的神采。后来信文也邀请了真正的科技精英袁帅同学去做客座嘉宾,据说他上台的时候比我还要毫不脸红。这次宝贵的经历让我觉得,再高级的电子科技,也从来不会拒女生于门外。

爱人赠我X100e,带我走向高科技。

2010年6月8日18:46

小舅子

今天是王信文唯一的亲姐姐王信玲小姐领结婚证的日子。在此,热烈的祝贺一对新人。王小姐是一名优秀的人民法官,优雅大方,亲切温柔;姐夫在日本顶级高校从事艰深的材料科学研究,为人低调,是一位难得的学术精英。小花点评:此乃佳配。

同时,我也要衷心的祝贺王信文先生,从此正式成为了一位小舅子!

说到“小舅子”这个词,虽然是个好词,但是听起来却像是一句骂人的话。比如说:“我骗你就是你小舅子!”同样,对应的“小叔子”也不是什么好话,比如焦大评价贾府上下“扒灰的扒灰,养小叔子的养小叔子”。作为配偶的弟弟,难道不是至亲的人么,小花怎么觉得听起来不像是好人的样子。。。

关于小叔子,小花心里面最深的印象就是《水浒传》里的潘金莲一口一口的管武松叫“叔叔”。我当时心里想:“靠,武松不是弟弟么,怎么会叫他叔叔,潘金莲你个呆B。”后来长大了知道这个“叔叔”原来是小叔子的意思,并看到八卦学者的研究理论,说古典小说里叔嫂之间最容易产生奸情,是因为嫂子是家庭中非血亲的亲属,且没有性禁忌(小花按:已经破身)。这样真相大白之后,小花对于小叔子这个称谓更是没有什么好感。

中国有各种关于亲属的称谓,极其复杂,且地域差距非常之大。比方说称呼“爸爸”这个词,全中国最起码能找出十个以上不同的说法。有的称谓随便怎么叫都无所谓,但是有的却有所谓。比方北方人管老婆叫“媳妇”,南方人管儿子的老婆叫“媳妇”。这个是个地域差异的难题,搞的不好就会误以为像焦大说的那样“扒灰的扒灰”。。。

有一天我的韩国学生问我有没有兄弟姐妹。我说没有,并且趁机向她解释了“计划生育”这个词。她问我:“那很多年后,像姑姑、叔叔、舅舅这样的词会消失吗?”这是我教她这么久以来她问我的最有深度的一个问题了。但是这涉及到“逃到农村生”“逃到香港生”“罚款”“死亡证明”“两个博士可以生两胎”“两个独生子女可以生两胎”等一系列高难度的词汇,我就没有详细的向她解释。但是我觉得她说的甚是有道理,比方现在一些高难度的亲属称谓已经不再流行了,像姑表、姨表之分。我觉得能分得清表亲与堂亲就已经不错了,你看人家cousin,连男女都不分。

我觉得当王信文荣升“小舅子”的时候,我也理应获得相对应的称号,否则于心不甘。但是冥思苦想未有得到满意答案:小舅妈子?小舅婆子?小舅娘子?小舅妹子?望达人指教

2010年6月4日00:23

七言诗一首

1.本诗系小花原创,押 “了(le)” 字韵

2.最后一句不止七个字,是根据“不以辞害意”的原则

我和信文吵架了,

永远也不理他了,

这时候他生病了,

我钢铁般的心就化了。

2010年5月30日15:25

重口味故事三则

以下故事均系真人真事,某些故事片段可能会引起您的不适,请谨慎阅读。

1.吸毒疗伤的故事

这种只有在武侠片里才会发生的情节——小花我一共干过两次。

第一次是去年春天在台湾南部的垦丁,我和信文手拉着手光着脚丫走在软绵绵的沙滩上。突然信文大喊一声“啊~~~”,我蹲下来一看,信文的脚底被一个遗弃的烟头给烫着了,顿时留下了一个浅灰色的小疤痕。小花想到很多动物受伤之后就会舔舐自己的伤口,因为唾液里面含有啥啥成分,可以帮助伤口的愈合。为了不让信文的美足留下一丁点的疤痕,小花一屁股坐在沙滩上,抬起他的脚板,就开始舔啊舔啊。。。穿着比基尼的姑娘从我们身边经过,脸上露出了复杂的表情。

第二次是今年春天在浙江的舟山群岛,我和信文手拉着手光着脚丫走在软绵绵的沙滩上。突然信文大喊一声“啊~~~”,我蹲下来一看,信文的脚后跟被一 只蜜蜂给叮了。这时信文高声疾呼:“快帮我吸毒~这一定是有毒的马蜂”小花想到《神雕侠侣》里面大伍和小伍的娘就是为他们爹吸蛇毒的时候死的,心里有一点不愿意,就安慰他说:“小蜜蜂采花蜜呢,你别担心不会有毒的。”但是信文断定此乃剧毒黄蜂,于是小花只好一屁股坐在沙滩上,抬起他的脚后跟,就开始吸啊吸啊。蜜蜂蛰完之后就安详的死在旁边了,伤口又太细微小花怎么也找不到,只好把他的脚整个吸了一遍,最后什么毒汁也没吸到。小花和信文最后得以生还。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电视剧里拍的东西,不能相信。

2.晾衣服的故事

勤快的小花有一次洗完衣服站在阳台上晾衣服。我想把前一天晾的衣服都收回来,但是不知道晒干了没有。因为当时小花刚洗完衣服,双手沾了水,没有办法摸衣服看干了没。于是就拎着衣架把衣服往自己的脸上蹭蹭,以感知它是否晒干了。这个时候,楼下那家一哥们正站在阳台上抽烟,抬头一望我,就愣住了。 我看看自己手中,是信文的一条内裤。从楼下那哥们的角度看,简直就是一妙龄少女站在阳台上如痴如醉的闻着一条男式内裤。过了一会,抽烟的哥们默默的把头缩了回去。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眼见不一定为实,这就是一个悲剧。

3.沐浴球的故事

一个妙龄少女拎着小篮子去澡堂洗澡。洗到一半发现自己没有带沐浴球,没有办法把沐浴液搓成泡泡,心中很是无奈。于是她灵光乍现,把沐浴液涂在自己的阴毛处,搓啊搓啊,搓成了泡泡再涂到全身各处,最后成功的洗完了澡。

这则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生处处都需要智慧。

2010年5月26日00:06

让世界充满爱

这个题目虽然起得非常主旋律,但是小花要说的是一件非主流的事~

这个学期小花在复旦学习手语语言学课程。大半个学期下来,很多人问我现在是不是已经精通手语了。其实呢,这门课教的是手语语言学,不是教手语的,说起来很绕。但是会有一位聋人助教上课的时候教一些简单的手势,甚酷。所以有一天我在医院排队挂号,一小男孩拿着卡片递到我面前,上面写的大致内容是他是一个聋哑人,要我买他的手工娃娃,帮助残疾人事业。我心内欢喜,学以致用地用手语问他:“你是聋哑人吗?”小男孩万没有料到出来混会遇上这茬,转头就走了。我觉得自己挺不厚道的,明知道人家不是,还非要问。

关于手语,我要说的第一点,就是:手语是一门语言。手语已经是一门成熟的、有完整体系的语言,拥有自己的词汇和语法。总不能因为它跟口语不一样就不算人家是一门语言,这样做太不open了。身边有N多善良的少男少女想要学习手语,想去给聋哑人做义工。每节课都有很多怀揣美好愿望的同学来旁听。但是实际情况是,这个通过听课学手语的想法基本不可能。因为小花说过了,手语是一门语言。至少需要3-5年的专门学习才能够掌握交流的能力。学习英语、德语、法语是几堂课就能学会的么?手语也是语言,又有什么自信可以觉得没有几年的时间就能掌握呢~

再者就是手语不是全世界通用的,各国有各国的手语。中国之内的手语也是有方言的。手语也是语言,全世界能说话的人都不可能用同一种通用语言,全世界不能说话的人又可能用同样的语言呢~

人们对手语的误解,电视剧实在是难辞其咎。比如电视里经常有一些婉媚动人的女子,天生不会说话,但是能听到别人的话,比如诸多悲情的“哑巴新娘”们。但是实际情况是,大多数人会哑都是因为聋,听不到别人说话无法模仿才不会说话。像这样长的貌美如花又只哑不聋的女子,实在是少之又少,总之一句话:很扯。

另外一种电视剧就更扯,里面总有奇人异士能够精通“唇语”,能在百步开外通过别人说话的嘴型知道人家在说什么。哑巴之所以被称为“哑巴”是因为他们常能发出“啊巴啊巴”的声音。为什么呢?这是因为双唇音在视觉上特别容易被察觉和模仿。双唇音就是“b,p,m”这样两唇相碰的音。所以哑巴通过“看”也可以学习到“啊吧啊吧”的发声。但是唇语这个东西不靠谱在哪里呢?发声器官不仅有唇,还有喉、舌、牙齿等等。这些器官的运动,百步之外是看不到的,就算我在说话人的跟前扒开他的嘴也未必能看得真切。总之一句话:唇语这东西更扯。

还有最扯的来了,常常会有明星在大型晚会上面唱歌,然后一群扎着花蝴蝶结的小女孩站在舞台上用手语伴舞。最典型的就是每逢大型晚会必唱的《让世界充满爱》。这个扯在何处呢?用手语伴舞肯定是为了给聋哑人看的,但是这些把歌词翻译成的手语非常怪异,只有编舞自己看的懂,反正聋哑人是看不懂的。人家本来就听不到音乐和歌声,已经够可怜了,还要摆这种奇怪的手语,人家更看不懂。实在是替聋哑人朋友大囧特囧。

话说2008年我在中国新闻社实习,因为天气太热,小花总共只发表了两篇文章。一篇是关于毕业找工作的,天气太热所以我就在意淫中采访了南京大学软件学院的袁帅同学,然后写成感人肺腑的文章得以发表。袁帅同学一定不知道自己还为这事上了报纸。不客气,这是小花我应该做的。另一篇是关于谷歌的一个“益暖中华”的活动,一群大学生带着盲童去教他们摄影。理念很感人啊:用心灵去感知大自然。可是人家看不见已经够惨了,还教人家在黑暗中使用照相机,到最后还不是活动者握着盲童的手帮他按下这莫名其妙的按钮,巨残忍的说。所以说这个是同理可得的很扯。

2010年5月21日01:06

工作的艰辛

前天去华东政法大学参加八校辩论赛。辩题是“研究生教育应着眼于社会需求还是学科前沿”。我们复旦抽到的是正方“社会需求”。一拿到辩题我心中就大喊一声放P!研究生教育当然是要着眼于学科前沿!于是我在场上言不由衷的扯了半天,虽然从公众视野出发,“社会需求”是占了大优势的,但是我方最后还是败了。迄今为止,我人生中一共参加过两场辩论赛,无一胜利。有一个命运相似的人,他的名字叫李广。我知道把小花跟他相比是很不合适的,但是刚败了比赛的人的心情,你们要理解。

这个题目落到个人选择,无疑就是毕业之后走进社会工作还是继续博士和圣斗士的修炼。这是久久困扰小花的一个艰难抉择。教我美学的李昌舒老师在我本科四年级的时候,在课堂上大力鼓吹女生一定要读研究生,让花儿缓期凋谢。我知道他的意思,一个女生从校园走进社会之后,必定是“一朵娇红永萎沙尘”。

小花这样一个在校园里拼命去抓青春尾巴的人是如何能够知道工作的艰辛的呢?那是因为我的终身革命伴侣王信文先生在本科毕业之后就走上了这条艰辛的道路。信文的这份工作是一份非常辛苦的工作,说出来很难相信,因为他基本每天都要加班到凌晨。认识我们信文的人肯定要说:我靠,我怎么没看出来信文工作这么卖命,还以为他工作很轻松呢~这是当然的,因为王信文先生在这样一份巨大压力的工作面前表现的非常从容。

人说IT行业是吃青春饭的。没错,信文吃青春的饭,我吃信文的饭。踏着夜幕回家之后,信文从来不喊累,只说工作很有意思,同事又请吃夜宵了,今天做了什么什么,做完觉得好有成就。但是我又不瞎又不傻,怎么可能不知道工作起来有多累,写到这里我已经流下了矫情的泪水。

信文工作快要满一年了,在初工作的第一年里,必定会有诸多的艰难困苦。但是我只看到他每天欢欢喜喜的去挑起这样一副担当。无论多么辛苦的时候都是举重若轻,像一个工作了很多年的人一样。而且从来没有把工作上的气撒在我的身上。写到这里,这篇博客越来越像一封表扬信,请大家相信这并不是我的初衷,只是强烈的敬佩推动使然。

信文尽管忙的欲仙欲死,但是他每次都会来看我的比赛。他的老板很开明,听说他来给我做粉丝团长,都特别准他的假。有一天夜里我在学校里突发急性胃肠炎,信文在凌晨的时候跨越大半个上海来带我去看医生,情急之下,公司另一个老板还借给他500块钱。现在你们终于相信了吧,知道人间处处有真情了吧?

在本篇博客彻底变成一篇软文之前,让我来做一个总结:我们家的信文工作很艰辛,我们还有巨额的住房贷款要还,我们只有一辆名牌自行车,而且我们的女主人公好吃又懒做。但是因为有一个完美的信文,我什么也不担心,我会一直挺他。小花我什么人也看不上,因为我认识的男人越多,我就越喜欢我家信文

补几张辩论当天的照片:

1.被话筒黄金分割的脸

micro

2.请大家看我的手,是否有幻影的感觉,这说明我要发大绝招了

standing

3.一人一个表情,小花忍不住窃笑

qiexiao

2010年5月18日20:46

we are happy and gay

Bright day, sunny day, we are happy and gay.这是小时候英语老师教给我的儿歌。大多数人是先接触到gay是同性恋的意思,后来才了解它还有“快乐”的含义。小花在不知道同性恋为何物,甚至不知道恋为何物的时候就恰巧听到了这首儿歌,于是在心目中对于gay一直有着美好而暧昧的情愫。

世界上有很多东西,我可以理解,但不能认同。比如偷窃,劈腿,当汉奸。。。但是对于于同性恋,我能认同,不能理解。我是一个心胸很狭窄的人,一般与我自己不同的东西大致都不予以认同。关于小花我是不是个同性恋,大家看看我家信文就能知道了。但是我认同同性恋,认同他们之间的感情,也认同他们之间的行为。

我认识一些女生,跟她们偶尔谈到同性恋话题的时候,会大叫一声:“啊~~~好恐怖哦!”此情景屡见不鲜。我曾仔细琢磨过,同性恋对于她们到底恐怖在 何处:如果是gay的话,对这些女孩根本不感兴趣,井水河水相互不相犯有什么可以恐怖;如果是les的话,怕都会沾染上自己么。。。这也过分自信了。。。 所以我没有想明白这个问题。就像谈到某某已经不是“处女”的时候,很多女孩也会大叫“哇~~~好恐怖哦”甚至有的女生会边叫边摆成X型腿,用手捂住裆部。。。

我不能理解同性恋,这个很明显。因为同性恋也没有办法理解异性恋。就像信文君提出的一条难以攻破的终极猜想:是男性在性爱中得到的快感更大还是女性 在性爱中得到的快感更大?无解。因为男性没有办法体会到女性的感受,反之亦然,这还怎么个比较法。对于自己不理解的东西就不去认同,这是一种很负责任的做法。但是有多少人理解我们祖国的政体,大家还不是都很高兴的去开两会。

我问过信文君如果我们以后的小孩是同性恋怎么办,信文说随他去,只要他开心就行。但是我没那么豁达,因为我担心他如果是同性恋的话,在这个世界上开 心不起来。我又问信文君说如果我们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怎么办。实际上这是一个很难办的问题,因为电视里或者小说里面相爱的兄妹总是没有好下场。比如说《雷 雨》,比如说《菊花台》,比如说《狼的诱惑》,最后都得死。我说我们是不是该殉情?信文说有毛关系,不生小孩就是了。我又问那是同谁的父,异谁的母?于是 我们最后终于吵了起来。

关于“同志”,我看过一本年代比较早的英语教科书,开篇第一页:“Comrade,how do you do?”插图是两个苦大仇深的人在握手。我心想刚开始学英语会话的人,就要学这么一个高难度的单词,实在太难为那个年代的人了。“同志”一直以来就是一个担负很重分量的词。其实对于gay来说,“志同”很容易,“道合”却真的会很难。

2010年5月4日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