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到深处不见了

此文将大谈特谈爱情

为了生计,我常常给杂志写书评和影评。为什么我要在一开头就说这是“为了生计”呢?因为这真的是为了生计。我写过许多书评,但是这些书我一本也木有看过,我也写了几部影评,我也没有看过其中任何一部电影。不仅没看过要假装自己看过,还要深度挖掘,要有启发性,我本来是个一说谎话脸就红的跟番茄一样的人,杀人游戏总是活不过第二晚的,但后来变成这样满嘴跑火车,可能跟常年做枪手胡写乱写有脱不了的干系。

我最近写的一篇书评是吕挽的《爱到深处不见了》。我当然不知道这个作者是谁,当然没有读过这本书,当然在写书评之前也不知道这是一部言情小说,当然从小到大从来没有读过任何一本言情小说如果《三重门》不算的话。

可是,什么女人心里没有种一颗言情的种子呢?虽然看了那种长发垂肩围巾飞扬向左走向右走的描写之后胳膊上也会起一层薄薄的鸡皮疙瘩。“爱到深处”这么动情的句子我很难把它放在博客的标题里面,因为会觉得不好意思,但都好意思做还有神马不好意思写的呢,不过有的时候说比做要更加不好意思,算了算了反正我也不是个容易不好意思的人就不讲这些了。更何况我本来想给这篇博客起个标题叫做 “爱到深处心发狂”,现在这个标题已经含蓄多了。

上面提到的这个小说的情节极其狗血,我真是不好意思重述一遍,如果只用一句话概括的话,那就是一个千疮百孔的海归离异妇女爱上萌正太的姐弟恋故事。当然这之前还有女主角爱上风流画家、爱上美国健壮男子等大家喜闻乐见的情节做铺垫。但是!故事的结局突然像川剧变脸一样,忽然间清新脱俗,这个结局就是——爱到深处不见了。

湖南电视台的某著名编导说:现在“悲情”已经根本打动不了观众了,你播惨的根本没人去看——我过的比电视里还惨,我干嘛要看电视?——你得播“悲壮”的,明明惨的快死了,还非咬着牙说自己一点都不惨,这下观众能不感动么,就都爱看了。(这编导肯定不知道自己在小组开会时说的话能被十万八千里外的人引到博客上去,世上难有不透风的墙啊。)欲笺心事却咽泪装欢,这分明就是一千年前陆游他老婆写过的“瞒瞒瞒”,此乃古今一辙。一个“瞒”字足以让人胸腔充血,他老婆有三个“瞒”字,怪不得死的那么快。

鲁迅先生从来不轻易写爱情小说,他所有的小说中仅有一篇是爱情小说,叫做《伤逝》。一看题目就知道悲催吧。故事倒也没有多么悲壮,只不过女主角和所有韩剧里演的一样,病死了。这篇小说天生携带一句评语“爱情是需要附丽的。”无所附丽,爱情木有落脚之处。鲁迅先生是极牛逼的,他既然都写过爱情小说,那么说明这个世界上的确有爱情存在。不过很多人都始终搞不清楚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木有爱情存在,这么说吧,就像北京大学它的确存在一样,只不过很多人没有考上。爱情也的确存在,只不过很多人没有触到。看了我这篇大谈特谈爱情的博客,可能有的人又相信爱情了,可是还是触不到肿么办呢,没办法啊,不过知道有那么回事也不错。

像湖南台这样的电视台每天黄金档都在播言情电视剧,播的多了大家就都以为爱就是几滴眼泪几封情书,在大结局的那一集男主角或女主角必须有一个死掉。仿佛爱情的使命就是要给人世间带来痛苦,看着电视剧里漂亮的女主角一个一个都死掉了,而自己的老婆虽然没那么好看,但幸好还是活的,于是连忙感到很欣慰。

爱情能够让人心安理得,而不是如惊弓之鸟。有一个长得很像男人的日本女作家林真理子说,男人是女人的一面镜子,如果你在对方的镜子里看到的是自己对于未来的恐惧,分离还是厮守的决定倒显得容易多了。——本文到此,大篇幅引经据典,古、今、中、外的全部都引到了,如果是高考作文的话可以打到55分以上。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到深处无处落脚,便心发狂,再到深处,便不见了。我居然有这样的sense,如果我写一部言情小说说不定会红,等我红了我就有很多钱。我现在一定要大谈特谈爱情,因为我很快要工作了,为了保持职业形象和良家妇女形象,肯定不能再讲爱情的事情。我在此发下宏愿,如果我工作之后还写博客,那第一篇博客一定要跟钱有关,专门写钱。

爱到深处不见了,这个俗气的故事好感人。

2012年5月14日18:26

痛经

这个世界上有一半的人根本不知道痛经是个什么滋味,另外还有一小部分人虽然每月照常血流不止但是一点疼痛的感觉也木有。所以我今天必须要来讲一讲痛经是怎么一回事。

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痛经,但是每一场痛经都必定刻骨铭心。昨天夜里我在床上翻滚了好几个小时,接着又趴到沙发上哭爹喊妈的翻滚到天亮,觉得整个房子都要塌了下来,绝望中仿佛天永远也不会亮了。而等到今早疼痛消退,我又活过来的时候,我就暗下决心一定要记录下这每月一痛的心路历程,给自己今后的漫漫人生路加油鼓劲!

用我的好朋友路导的话说,这种感觉就像是用利器在心口上扎了一刀,还拧了一下。我难以忘记她嘴角抽搐的表情和仿佛真的握着一把刀子的右手,形象生动的好像是手把手教学一样——不过路导讲的是失恋的感觉。失恋与痛经并无二致,大抵相同。痛经就是千万支箭一齐穿过你的小腹,然后被拔出来,然后再一齐穿过你的小腹,再拔再插。再配以两把百斤大锤,同时从脑袋的两侧击向太阳穴。然后全身血液倒灌,全部涌向腹部,四肢被抽空之后连举起手的力气也没有。尼玛,我描写的很像武侠小说啊有木有。——试想,如果一个姑娘同时遭遇失恋和痛经会肿么样?——估计会死吧。

我预想我的这篇博客会遭遇到女性盆友们如潮般的共鸣。

我很早以前就开始困惑,为什么我每个月都要昏天黑地的疼上这么一场,但疼过之后却立刻像没屌事一样,活蹦乱跳的彻彻底底忘了几小时之前的疼痛,一直要等到痛经再次来袭的时候才会感到它的恐怖。我有的时候会觉得这种没心没肺简直就是对痛经的不尊重,就好像一个刚刚被强奸过的姑娘立马穿好衣服去唱卡拉OK一样,你有没有觉得她最起码应该蹲在墙角哭一阵子才对得起被强奸的悲痛?我觉得,这有可能是因为每月必定一痛,躲也躲不掉,而且每月只有一痛,剩下29天可以活蹦乱跳。可是下一个月,还有一场惊天动地的痛经等待,不见不散,所谓尼玛人生如闯关,等你闯完了所有的关卡准备长舒一口气的时候,你也就绝经了。

当浓重的黑夜之中没有一丝亮光的时候,当全世界的巨石仿佛都压在你的身上的时候,当你呼天不应呼地不灵的时候,当你聚集了全身的力气竟也发不出一声呻吟的时候,盆友们啊,你站在望不见底的深渊前,坚信八成是要死在这一劫了。可是盆友们!痛经不可怕,一定要自救!痛经的时候谁能不产生自暴自弃的情绪呢,就好比哪一个产妇没有在产床上喊过“让我去死”这样的话呢?但每当人生遇到苦痛的时候我总会想起小时候读过的一个故事。

这是一个励志的故事:

有一个国外的小男孩,在一个废弃的工厂里面玩耍,因为调皮,不小心把双手卷进了旋转的机轮,他的双臂立刻就木有了。当时周围一个人也没有,他就忍着巨痛,把残留的两节臂膀泡在不远处一个装满水的盆子里,以防自己血流过多而死。然后他就甩着两条断臂,边跑边呼救,一直奔跑了将近一公里,终于到了有人的地方,这时他已经神智昏迷了,被路人送到了医院,最终保住了性命,活了下来。

多少年来这个勇敢的小英雄的形象一直在我心中啊有木有。如果不是他自己的勇敢,肯定当场就歇菜了,这个小英雄告诉我们无论遇到何等生命不能承受之痛,绝不自暴自弃,一定要勇敢自救。这个故事也告诉我们,多深的创伤,只要不至死,伤口迟早一天能结痂,而等到那一天,你一定会感谢当时勇敢的自己。

我本来最恨什么励志小故事之类的了,没有一个故事不是俗不可耐。但是上面这个小故事的确是我多年私家珍藏,也是内心深处小宇宙的力量源泉。另外还有一个珍藏的故事,也很励志。

这是第一位幕府夫人江的故事:

江的妈妈刚怀上她的时候,她的大舅舅织田信长就开始和她的爸爸开始打仗,江的爸爸在战火中剖腹自尽;江和妈妈以及两个姐姐被另一个舅舅接走,后来大舅舅织田信长又被杀了,天下大乱,三姐妹跟着妈妈改嫁,可是这继父不久又被丰臣秀吉围攻,江的妈妈和继父又在战火中剖腹自尽;三姐妹被仇人丰臣秀吉接走,大姐嫁给了杀父杀母仇人,大姐从此变成仇人的老婆;江被随便嫁了出去,然后又被随便要了回来,江和第一任丈夫生离;江又被嫁了出去,丈夫死在战场上,江和第二任丈夫死别;江又被嫁了出去,和自己的亲身女儿永不能相见,生下的儿子又被春日局霸占,自己的丈夫最终去攻打她的姐姐,江的亲姐姐剖腹自尽。最后,江终于死了

谁的悲欢离合,能够比的上江的一生,况且她也是个女滴,她也要来月经,也有每月一痛。

痛经过的人,才能够珍惜不疼不痒的日子。

2012年5月11日15:54

原来你也在这里

台湾有一个不是很知名的作家名叫张国立。这个张国立不是《康熙微服私访记》和《铁齿铜牙纪晓岚》里面的那个张国立。张国立在一篇文章里写到,他的爸爸和妈妈1949年的时候去了美国,你们懂的。有一天走在大街上,他的爸爸盯着前面一个身材高挑的姑娘的细长大腿看了半天,他妈正准备发飙,那姑娘一转脸,竟是妈妈的表姐——这就是张国立的妈妈和他妈妈的表姐在美国相逢的奇遇。从此,张国立走在路上总爱看腿长的姑娘,他说是为着当年的际遇。当然,看姑娘大腿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其实不用这么拐弯。

上一篇博客里提到我的好朋友嘉兴,刚到巴黎的时候过着流浪狗一样的生活(是他的原话,这样狠毒的话我是说不出来的),异乡异客,举目无亲。有一天他在路边,看到一个男生穿着十元一件的文化衫,上书“南京大学”四个字。于是他一把抓住了那个男生,于是他在巴黎总算有了熟人。

而我呢,多年来一直过着散淡低调的生活,一般不会遇到过什么意料之外的人。如果硬要说偶遇,要数在台湾垦丁看春浪音乐节的某次。当时我正排着队,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喊“小花”,我心里想,尼玛这可是在距离家乡千里之遥的孤岛最南端,鬼才会认识我!但多番眼神交流之后,我确定不远处的一个MM的确是在叫我。原来此MM是在义守大学的大陆交换生,她当场表示是我博客忠实粉丝(此处有大笑声),根据博客上的照片一眼认出了我(此处又有大笑声)。

一个人认识另一个人,除了母体脱落这种情况,基本上都是偶然的。我坚决不相信前生来世,“上天注定”这种话更是让我觉得恶心至极足以把说话的人拖出去扇两个巴掌以泄私愤。当然这并不影响我有一次矫揉造作的问信文,我们下辈子还要不要在一起?信文的原话如下:下辈子你还是跟别人好吧,这辈子已经在一起了,可以了,下辈子干嘛还在一起?

但是,亲们请看!这个有序发展的世界大多情况下都是reasonable的,我们生活中出现的每一个人都有剧本可循,主要演员基本都有台词,没有谁是莫名其妙的。为神马这种王大嫂遇见李大伯、一回生两回熟的普通事被我在博客里这么一说就显得颇有哲学层面的深意?因为我是一个形而上的人。赚不到钱的人往往都比较形而上,等到过两个月我上班去了能拿到大把大把钞票的时候,我就会形而下了,啧啧。

我相信所有的事情都有它的原因,生命中一些现在不能明白的情节,终有一天我们都会明白它的深意。《十万个为什么》里翻不到的问题,时间都会解释,急吼吼的去问苍天问大地,只能让自己气质尽失,变成2B。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这一定是有原因的,尽管有些目前原因不详。而关于那个“在对的时间遇到错的人在错的时间遇到对的人”之类的绕口令似的那什么,玩的完全都是语言技巧,根本没有那么回事。怪时间干嘛,时间有毛错。

2012年5月7日00:25

嘉兴与博哥

我有两个好朋友,一个叫胡嘉兴,一个叫张博,他们都是我以前在南京大学的同学,现在都在巴黎念书。

嘉兴是信文的把弟,跟信文长得很像,有一年他们通过发邮件的方式拜了把子。对于这种没有割破手指饮血酒的拜把方式我感到很失望。嘉兴不是嘉兴人,也不爱吃粽子,他是安徽绩溪人。我问他:那你为什么叫“嘉兴”嘞?他说自己本来的名字叫“嘉生”,小的时候不是很会写自己的名字,家乡话里“生”和“兴”的发音又一样,所以在作业本上不小心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胡嘉兴”,从此他就叫这个名字了。

当很多人标榜自己是文艺青年的时候,我都恨不得用个铁烙在他的脸上烙一个“屁”字。而嘉兴不一样,他身上的文艺,浓的化不开。他有一个博客(山非山),读者盆友们可以尝试点进去看一下,大致了解一下“文艺”与“艺术”的差别究竟在哪里。我从来都不在他的博客上留言,因为我觉得像我这等俗人,不配。

嘉兴现在在法国的卢浮宫学院念书,读的专业是“某某某某和他的朋友们的神马艺术流派研究”。这个“卢浮宫学院”听上去很像苏北小镇上一个三本专科院校的名称对不对,好了,这个学院之所以叫这么个名字——就是因为它在卢浮宫的里面,卢浮宫的里面,卢浮宫的里面。下课尿尿的时候可以顺道去看蒙娜丽莎的。

而博哥呢,他是我本科时的同班同学,他好像还曾经担任过我们系的“学习委员”。我后来想起这件事情觉得很蹊跷,为什么大学里还有这种小儿科的官职。博哥的爹和博哥的妈都是南京大学中文系的豪华教授,所以博哥一出场就是“学二代”的形象。

博哥的故事我曾经详细的讲过,可以点击此处(博哥回国记)拓展阅读。而本篇博文主要讲的是博哥跟文艺有关系的事情。博哥是地道的南京人,所以有一堂现代汉语课中间下课的时候他跟我们讲起南京话的深奥之处,说一个“屌”字可以蕴含无限的意义。他举例,上中学的时候一次模拟考试他超常发挥,于是班上一个男同学过来勾住他的肩说:“啊,你考试怎么考的这么好!”博哥说完之后一笑而过。但很多年后我仔细思量这句话,发现其中的四个屌字各不相同,分别是发语词、主语同位语、定语以及状语。你说屌不屌?

又有一次外国文学期末考试,第一道填空题我就不会写。“魔幻现实主义文学(还是@#¥%神马主义)的母题是_______”。(真正白目的学生就是这样连题目都读不懂、也记不住)当时博哥坐在我的右前方,我小声喊:“第一题填什么?”博哥扭过头来对我说:“兰花”。我大惊,“兰花?你确定么?”尼玛,这么高级的文学居然是以此等香艳俗气的物件作为母题的么?我搔首踟蹰,面露难色。博哥见状,把考试卷往后递了一下,我定睛一看——“蓝花”。意境档次立马攀升好几个阶梯,许巍的《蓝莲花》在我耳畔响起,久久环绕立体声回荡不已。

后来博哥有一次回国来我家玩。我问他,你认不认识一个叫胡嘉兴的,他也在巴黎。博哥说,哦,我不认识他。不过他好像在巴黎很活跃的,经常办什么沙龙,每次都邀请我,不过我从来也不参加。我就问博哥,为什么呢?博哥说,他请的那些人,你知道的,都是那种奇奇怪怪的。

后来第二年嘉兴也回国来我家玩。我问他,你认不认识一个叫张博的,他也在巴黎,他还说你经常邀请他参加活动,但是他从来不去。嘉兴说,没有啊,我从来没有邀请过他。

后来的故事发展脉络就隐晦了起来,断断续续难以连贯。隐约听说博哥在巴黎生了一场大病,和所有的世纪文豪们一样,他高烧不止,住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小阁楼上。但后来我又不知从哪里得知,生病期间嘉兴似乎去照顾过他。

渐渐的,两人的交集貌似越来越多,常常互相串门做客——这是在远在大洋彼岸的我等大陆人看到的情况,我等看不到的情况或许更丰富一些。

三天前我给远在巴黎的嘉兴发了一条微信,出乎意料,回我的人居然是博哥。他说:“我正在切洋葱。”然后那边传来嘉兴和博哥两人欢愉的笑声。或许还有厨房里碗筷相碰的声音,还有菜刀在砧板上轻快的斩来斩去的声音,还有洋葱熏到眼睛时泪水几欲盈出眼眶的声音,还有嘴角微微上扬鼻梁上的细纹聚拢又散开的声音……

这就是我的好朋友们,嘉兴与博哥的故事。

2012年4月28日12:05

初夏夜之梦

(友情提示:掏心肝之作,阅读需谨慎,以防流泪。不满18岁者请长到18岁之后再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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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唐:“像花丝要把花药传给雌花的蕊柱上一样美好,像饿了吃饭再饿再吃一样善良。”

当经历了一个漫长残酷的寒冬而最终迎来小清新的初夏之时,人们会因为煦风来的太突然而幸福的惊慌失措。就像生小孩的时候以为自己没个三天三夜的剧痛也生不下来而陷入无尽黑暗的恐惧之中,却突然听到接产医生怀中呱呱的啼哭声。

人间四月天,只不过现在已经是下旬,接近了尾声。你以为银杏美就美在焦黄苦涩的挂在枝头摇摇欲坠,那初夏之时枝头沁入人心的新绿又怎么解释呢?前天我念本科时的室友千金mm来找我玩,跟我讲起在沙漠中看夜色的情景。她说,“我从来不知道,原来沙漠的夜是这么温柔,真的只有用温柔来形容。”残暴粗糙的沙漠,肿么可能是温柔?就像我现在要告诉你,初夏的天气里吹着我的风是宽厚。(此段写景)

看到这里你恐怕正惊恐于到底发生了神马,一贯文风凶恶的我为何为之一转居然开始黏腻的像个文艺小清新一样。因为人之将离席,其言也善哉。我想数一数自己剩下的校园时光究竟还有多少,但实在是不忍心数下去了。三年前这个时候我也在意气风发的写博客,临近毕业写了《我的南大四年》,而现在我却心内酸楚,依依不舍之情盈满整个电脑屏幕。从六岁入小学,至今整整十九 年。而六岁之前的记忆又几乎模糊没有,所以说我活到了现在神马事情都没干过,光上学了。当我本科毕业的时候,我觉得截至彼时南大的四年是我人生最快乐的四年,而现在我仍然还有本事说复旦的三年是我最快乐的三年——这也是我觉得自己最牛逼的地方所在。我此时虽然不是很有底气,但我估摸着我将来还会有更快乐的时光,因为我将来还会结婚和育子,但那毕竟完全是另一个生活的模样了。

莎士比亚写出了2B的《仲夏夜之梦》,乱七八糟的剧情简直让人头大,但这个美丽的名字却能让人的心融化。我实在不知道这部剧被归为“喜剧”的原因,是因为有“搞错”的情节就能被称为喜剧还是因为有大团圆的结局就能叫做喜剧?恨别鸟惊心,现在我恐怕看神马都会狂飙老泪了。对于“分别”这件事情我以为自己已经完全做足了准备,因为实在是老早老早之前就知道终有这么一天。但是“做了很长时间准备”和“做了很好的准备”毕竟完完全全是两码事情。

初夏夜梦,清晰的可触可碰。温柔缱绻,轻声细语句句都在耳边。

对于未知的恐惧,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而面对即将失去已有的美好,我们也顶多只能困苦的呻吟两声。骑个自行车去光华楼上自习,一个华丽的侧滑停在本北高速上的全家门口,我买了一根明治雪糕,一手扶着车把骑车一手吃雪糕。小时候夏天的时候总有老奶奶拖着一辆小车卖冰棒,车上捂着厚厚的棉被。看到大一点的孩子买赤豆冰棒吃,就会站在一边看着流口水。那个时候的我根本没有想到过自己长大之后会变得这么有钱,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有一次走在宿舍的楼下,我问我的闺蜜宁宁小姐:宁宁,你小时候有想过我们长大之后会是现在这个样子吗?会在复旦上研究生,会想要进咨询?宁宁的头甩得跟个拨浪鼓似的:没有啊。

信文君打电话来说:你看看你呀,研究生三年,走到最后在学校里竟是孤单一人。小的时候最得意的事情就是自己没有和那些乡下的同学一样有兄弟姐妹,所以父母都只爱我一个。我跟信文君闹别扭的时候,我妈就会跟我说:“你去跟王信文讲,你可是妈妈的唯一。他就不一样了,他还有姐姐,他只不过是他妈妈的唯二喽。”可是长大之后就会知道兄弟姐妹对于一个人来说有多重要。我以前是从来不相信并且深度鄙夷“长大之后会知道……”这样的句式的,不过这桩事情,的确是我长大之后才知道的。所以我现在要孤身一人从校园抽身,陷入茫茫社会之中,也没有任何一个与我感触相同的人来跟我讲讲他的经验或是听我讲讲“你以后也会跟我一样”。

好在还有一个比较没心没肺的信文君一直伴我左右,虽然他早已先我一步完成了无业小青年到事业有成人士的华丽转变、对我的这种凄凄楚楚比较不屑。但信文君之于我恰似胎记之于青面兽杨志,凶暴的杨志小的时候也是一个可爱的小娃娃,后来他长大了相貌变得很丑,然后学会了杀人,喜欢喝酒,不过他脸上的青色胎记从小一直都在脸上,形状大小都不变,人们一看就知道,哦,这个是杨志。

“谁能够计划自己的未来呢?”,前两天去采访《北京爱情故事》里的林夏,我以为演员嘛都是很肤浅的,可是她说“谁能够计划自己的未来呢?当爱情劈面而来的时候,所有的计划都是徒劳的,一点用也没有。”不管一个人看上去想要这个想要那个,想要包包想要高跟鞋想要宝马想要别墅,归根究底还不都是想要有人一直陪着自己,很喜欢很喜欢自己?

孤独的时候,能够抚慰人心的东西只有两样:文字和音乐。我并不是因为想把自己粉饰成很文艺的样子所以故意这样讲。等到你真正孤独的时候回过头来看我的博客,看看究竟除了这两样还有谁在安慰你,看看我究竟有没有讲错。

总有一些东西是生命不能承受的重量,即使你successfully地经历完了这一切,你回头看的时候它依然是不能承受的重量,这个一点也不矛盾。我的每一个故事都很励志,基本上都是从女屌丝变成白雪公主的套路。不过今后随着年龄和经验的暴涨,我不敢保证自己变为“妇女”之后是不是还一样,会不会等到魔镜告诉我自己并不是这个世界上最美的女人的时候就出离愤怒的把它一拳击碎。但作为一个仙女出身的MM,我会尽力保护好自己的气质。我即将离开学校走向广袤的社会,虽然我神马都不会,但仍想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我一直不变的信念就是:我这么美丽的姑娘存在在这个社会上,就是对社会最大的贡献。

2012年4月25日12:38

悬空走廊大炫舞技

东方明珠267m悬空玻璃走廊,曼妙舞姿倾情演绎

2012年4月22日21:01

遇见清晨

这么闷骚的题目不像是我这种人能够想得出来的,而且不久前我的博客刚刚推出了雷同题材的博文,所以这篇博文的出现有点出乎读者以及作者我本人的意料。

有记者去采访乔丹,问他的成功之道。乔丹就反问他,你知道纽约每天清晨4点的样子吗?记者说不知道。乔丹就说,我知道纽约每个清晨4点钟的样子。

这是个非常时尚的概念——晨型人。如果你每天6点钟起床,那只能说你是个早起的人,还远远不是“晨型人”。所谓晨型人,每天最起码4点或5点就已经起床,你在办公室里遇见他的时候,他一天的生活已经在3个多小时之前就开启了。

我曾经有一个来自美国的室友,叫做Gina,我以前的博客中经常提到她。有一次我和朋友们带Gina去南京的红山动物园玩,约好上午9点钟在珠江路糖果车站见面。而平时光彩照人的Gina出现在地铁站时却完全是一副魂飞魄散的样子,因为她从来没有这么早起过。后来的日子里,每当我提议上午进行神马活动的时候,她总是带着快要哭的腔调说:“I’m not a morning person.”

其实她的话说到我的心坎里去了,只不过有时候我总有许多很苦逼的事情要去做,所以不得不早起,而美国少女就不一样,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可以随便任性的。每天早晨睁开眼的那一刻,都是我情绪最波动、最易怒、内分泌最不调的时候。谁要是敢在这个时候惹我,我必定是要跟他决一死战的,倘若不巧碰到对方很强大,我也要拼死跟他同归于尽。而我的同门学友攀哥经常在早晨这个时刻打电话来跟我探讨学术事宜,他本人似乎并不知晓他快要大限将至的事情。

有杂志上的文章说,所有重大的决策都应该在下午3点钟之前做出,因为晚上的时候人会变得很感性,理智逐渐淡薄。不过杂志上说的话千万不要相信,一句也不要相信,因为全部都是像我这样的人编出来的。杂志上出现的各种统计数据也不要相信,一个字也不要相信,因为都是像我这样的人随口胡诌出来的。如果硬要说有神马依据,那就是——看当时的心情。

其实我从来不想做一个“夜型人”,只是有的时候我不得不在夜里写论文或是赶稿子。倘若当时信文君在我的旁边,如果看到我闲着没事,他一定是非常投入的打游戏或是玩ipad,但只要一看到我在写稿子,他立马就会扔掉ipad然后大叫“我要剪脚趾甲!”。倘若这篇稿子十万火急以至于我实在没空搭理他,他就会像蛋炒饭一样在床上猛烈的翻滚起来,边滚边喊“为什么还是没有人来给我剪脚趾甲!”一直喊到我肝胆俱裂。所以我现在一般都是早起偷偷的坐在外面的沙发上写。

信文君也曾经倡议过早睡早起的宏大计划,不过几经艰辛多年来从未成功。他有一天灵光乍现对我说:不如我们往东边搬两个时区吧!我觉得这件事情不靠谱,就算我们搬到格林尼治线上去住,一切也是枉然。

除去幼年时期的精神亢奋不算,在我成年之后也有过两次坚持早起的事迹。一是申报保送复旦古文字中心研究生的那个暑假,我每天早晨6点半甩门出去到又闷又湿热的教学楼去上自习,把一片赤胆忠心都献给了古文字;二是在美国银行实习的时候,大义凛然的去挤2号线早高峰的地铁,而晚上回来乘着空荡荡的2号线一个人倚在扶杆上抹眼泪。而现在我又决定要早起,而且如此大张旗鼓不厌其烦的在博客里说了来又说了去。其实主要是想给自己鼓劲,因为早起真的比早死还难。作为一个曾经每天顶着正午太阳的光环起床的人,我为自己今天能够把生物钟往前拨5个小时而感到由衷的自豪。我爱我自己。

但当我掰着手指头细细回想起来,从小到大,和我要好的朋友,没有一个跟我初见的时候是在早晨,全部都是在傍晚或是夜里。我觉得这可能与潮汐有关。那些我木有在清晨遇见的人,他们在哪里?

其实我大可不必这么费劲,因为貌似老头和老太太们自然很早就会起的。我其实还好吧,目前尚还是美艳不可方物的年纪,虽然内心很害怕人老珠黄色衰爱弛被一脚踹飞,但总觉得貌似就算是半老徐娘仍会是风韵依旧仪态万方。水仙已乘鲤鱼去,恰似夜宴早不了。

写这篇博客的时候我一直在哼唱一首歌“我遇见了你,在一个清晨……”经过广泛百度之却不知道这到底是神马歌。然后我想起来,这是N年前我在南京大学大礼堂看话剧《学一学鸽子》时听到的插曲,还记得词曲作者是个很萌的同学,模样已经模糊,他谢幕的时候从人群中站起来。这首歌有够小众,年代有够久远,温柔絮语,感动人心。

2012年4月17日17:24

烟花四月下杭州

本篇博客的风格是图片流。

四月西湖,人间明珠,陈小花女士一行四人趁着人来疯、以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神速抵达了暖意融融的杭州城。在本组照片中,陈小花女士天生的妩媚与柔情将得以全方位、多表情的展示。在此,我深深感到自己只有18,貌似真的只有18。

到达杭州的时候已经是傍晚,趁着夜色赶紧摆两个造型:

杭州之行的主题是科技人文游,有图片为证,你看我一点也不水:

认真钻研出行路线(图片右侧那条修长的白色胳膊由昊一家小妞友情情提供)

自画像,相似度100%

沐浴春光之中,容颜愈发年轻,请看西子湖畔三连拍:

以下西溪湿地,picNo.1无敌背光(嘘,不要告诉别人我青春永葆的秘诀~)

picNo.2 无敌背光,请看我那充满求知欲的眼神:

人面桃花相映红,桃花人面各不同

哦呀,我的秀发,你这是肿么了我的秀发

哦呀不好,踩到了花花草草

多角度的pose很有必要

坐姿必须更显淑女气质,我穿的不是黑丝,是裤!袜!

油菜花有一种优雅难敌的气质,胜却万红千翠

欢迎您的收看

2012年4月5日14:54

走进秦兵器(之三)

经过《走进秦兵器(之一)》的懵懂和《走进秦兵器(之二)》的青涩,我终于走到了《走进秦兵器(之三)》的狂放。我当然没有根据123的递进就不要脸的说自己已经在秦兵器里越走越深,反而倒是觉得自己走来走去快要走出秦兵器了。

我爱世界和平,我也爱兵器。我爱戈,我爱矛,我爱紧紧拥抱穿插在一起的戈和矛,当孤独的戈和死ging的矛以戟的形态联袂出现的时候,世界也圆融了。我爱短剑,我爱铍,我爱不分彼此常常被人混淆的短剑和铍,当别人误以为你俩就压根就一样的时候,你们还能够保持各自独特的性格感动人心。我爱殳,我爱殳镦,我爱至死保护着殳的殳镦,虽然我觉得这个殳镦其实根本尼玛就是个多余,但是殳镦的存在让殳更有了意义。我爱弩机,爱你的弩牙,爱你的望山,爱你的悬刀,爱你长的像一个可爱的卷笔刀。我爱铁蒺藜,虽然你浑身是刺根本没处刻字,但我爱你见血封喉的气派和遗世独立的气质。

我爱上郡守疾,不管你是不是身体虚弱经常会生病。我爱庶长鞅,即使你被车裂死相很难看。我爱丞相斯,哪怕真如他人所说你是个无间道。我爱寺工敏,你是那么的勤奋,秦始皇陵的铍恐怕全是你一人承包。我爱相邦吕不韦,你是不是秦始皇他亲爹现在已经完全不重要。

可是兵器,终究是要用来杀人的,曾有多少个黝黑的夜晚,电脑屏幕上一件件锈迹斑斑的秦兵器仿佛都要浮出平面、化为立体,穿插我那稚嫩的心脏。学习秦兵器达数年之久而不死,这说明我必有后福。

请看左边图,没错,这的确是一张图,你的电脑并没有遭到病毒侵袭,这的的确确是一张图。那么请问这张图上一共有多少个字?什么?为什么有一片漆黑向我袭来!!!为什么我感到很黑很黑,难道是我的眼睛失明了吗!!!为什么会有字,我的眼睛好刺痛!!!没错,这张图上共有2行8个字,而且这8个字明确的记载了这件兵器的铸造年代、监造机构以及监造者的名字。

再看下方第一张图,没错,这的确是一张图,你的电脑并没有出现乱码,这的的确确是一张图。那么请问这张图上一共有多少个字?尼玛一共有四个字!从上到下写了“高奴”两个字,尼玛转角90度还从右到左覆盖着写了“櫟陽”两个字,让人不禁感叹这也太尼玛节省空间了吧!哪儿没有空你非得横竖写一块儿哇!写篇论文姐也不能到电影院去借个3D眼镜哇。

你看下面第二章图,墨绿色的锈迹掩盖不住这件戈的甜美与单纯,但是根据铭文我不得不给它起名叫做“王八年内史操戈”,因为它的的确确是在“惠文王八 年”由一个名字叫做“操”的人监造的。你们以为这样一件卡哇伊的小戈,你们以为我管它叫这个放荡的名字的时候自己的内心不会伤痛么。

你看下面第三张图,你们以为我看到这张图的时候还有心思写论文,不想到楼下去买根雪糕吃吗?

啦啦 啦啦啦啦

2012年3月30日,长期以来与秦兵器们演绎一曲又一曲爱恨恋歌难分手也难聚首的小花即将参加复旦大学出土文献与古文字研究中心的硕士论文预答辩。我走来走去,却始终木有走进秦兵器的内心,多年来和它都只是泛泛之交,在秦兵器们的眼睛里我也只是泛泛之辈,听了歌做了梦都会流泪犯了错说了慌都会后悔的那一种泛泛之辈。我似乎明明为它呕了心又沥了血,但在世人的眼睛里游手好闲的我似乎只为它呕出了一口痰和落下了三滴汗。此刻的心情已经是用语言和文字不能表达的了,我发如雪,揪下了一把又一把。我必须需要趁着还木有把头发全部揪完之前提交我的论文稿,在3月30日这个举世瞩目的日子里低声吟唱演绎自己与秦兵器的苦情恋歌。亲是知道的,即使是这些打打杀杀沾满陈年污血的兵器,也掩盖不了我那如阳春未融冰雪般的气质和美艳不可方物的容颜。倘若老师们被我的气质所打动,最终让我通过了预答辩,我一定会在博客上大肆张贴自己多年珍藏的美照,以感谢亲们对我的毫无原则的鼓励和不分黑白的支持!

拉拉

2012年3月24日14:49

清明上河图

人尽皆知我的亲妈——花妈妈一双巧手能夺天工,无论打毛衣还是织围巾,样样精通无人能敌。花妈妈还有一位闺蜜叫做许阿姨,这位许阿姨是我从小心目中的偶像,因为她不仅会用钩针自制蕾丝边的电视机套,还会用普通的毛衣针钩织出小宝宝的毛线袜,堪称绝学。民间常有奇人,许阿姨正是其中之一。许阿姨和她的老公花了将近两年的时间绣了一幅长度将近20米的十字绣作品——《清明上河图》,栩栩如生,下面将有王道为证。许阿姨现在要出售这幅心爱的十字绣作品,因为她的一对宝贝龙凤胎儿女要参加中考啦,现在念书嘛大家都懂的,是很贵的。喜欢这幅十字绣的人请联系许阿姨13855560496。我为什么居然肯在自己的博客上替人卖画,因为许阿姨真正是花妈妈的闺蜜,花妈妈对许阿姨的爱不亚于我之于小蓉MM和宁宁MM

华丽丽的全图(原图很震撼):

精彩局部之 好挤的一座桥:

精彩局部之 翩翩几叶小船

2012年3月17日23:25